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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偿二代”,你想问的这里都有

  来源:-  责编:注册风险管理师协会

 导语
虽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偿二代”下,中国保险业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偿付能力水平,只有6家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状况,但“偿二代”的重要性不应就此被低估,因为这并非一项简单的监管政策的改革,从长远来看,其将改变保险公司的思维模式,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如何以最低的资本获得最大的价值。

在市场化的资金运用机制、产品定价机制相继落地之后,作为保险行业此轮市场化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即所谓“偿二代”也在经历了一年的试运行之后,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虽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偿二代”下,中国保险业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偿付能力水平,只有6家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状况,但“偿二代”的重要性不应就此被低估,因为这并非一项简单的监管政策的改革,从长远来看,其将改变保险公司的思维模式,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如何以最低的资本获得最大的价值。

近日,保监会向保险机构下发《关于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正式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结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双轨并行”的过渡期状态。1月29日,保监会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偿二代”情况。“偿二代”作为保险业几大艰深专有名词之一,正在进入每个保险人视野,《燕梳新青年》也对“偿二代”进行了一番学习,分享给各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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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偿付能力管理?

所谓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国际保险监督机构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通行监管政策。通俗而言,就是负债经营的保险公司不能真的空手套白狼,还是需要拿出真金白银保证消费者出了风险赔得起。

有一关键指标,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即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是保险公司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如果高于100%说明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资本金赔付消费者,反之则说明该险企出现偿付能力危机。
“偿一代”是什么?

“偿一代”就是中国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于2003年。据悉,其主要参考了欧盟偿付能力I和美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RBC),到2007年基本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偿付能力评估标准和报告制度、财务分析和检查制度、监管干预制度、破产救济制度五个部分。

根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的描述,十数年之“偿一代”监管体系推动保险公司树立了资本管理理念,在防范风险、促进中国保险业科学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家保险公司因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先后被保监会以各种监管举措处罚,包括停批新机构、暂停新业务等重手段,促使保险公司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

为什么升级“偿二代”?

“偿二代”全称“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英文简称是C-ROSS,是基于中国保险市场独特的现实情况提出的。仅以定量资本要求的“偿一代”过于简单,反而有促进以规模为导向的粗放发展模式的嫌疑,不能全面反映险企风险。

尤其是面对国际偿付能力监管不断发展的时代潮流,中国的偿付能力监管亟待改革,以配合需要转型发展的中国保险行业。第三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执掌中国保险业以后,全面启动“偿二代”建设,并亲自挂帅“偿二代”领导小组组长。

“偿二代”建设周期?

2012年4月,中国正式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计划用3至5年时间建成;2013年,保监会基本完成偿二代的顶层设计——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2015年开始进行产寿险压力测试;2016年正式实施。

“偿二代”核心目标?

官方的口径偿二代的建设目标有三个:一是科学全面地计量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二是守住风险底线,确定合理的资本要求;三是积极探索适合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为国际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中国经验。

从市场的角度看,“偿二代”最重要的使命是保障当前保监会“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执政思路,在国内金融业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偿二代既是中国保险监管的重大改革,又承载着“实现资本监管体系全面转型”的重任。

“偿二代”核心手段?

“偿二代”核心是“三支柱”的监管体系,包含了定量监管、定性监管和市场约束。

定量资本监管要求是第一支柱,主要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识别和量化各类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具备与其风险相适应的资本。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标准、资本分级、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和部分监管措施。

定性监管要求是第二支柱,是在第一支柱的基础上,进一步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风险综合评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监管检查和分析,以及第二支柱监管措施。

市场约束机制是第三支柱,是引导、促进和发挥市场相关利益人的力量,通过对外信息披露等手段,借助市场的约束力,以及监管部门第三支柱监管举措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通过“偿二代”如何计算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

简单说来,偿付能力充足率就是险企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之比。“偿二代”引入了全面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的计算方法,能够更加合理有效评估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实际资本是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之差。最低资本是将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量化计算获得。其中保险风险包括损失发生率、退保、费用和寿险业务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价格风险、房地产风险、境外风险和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包括利差风险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偿二代”设置了差异化的资本要求系数。

大致的计算过程如下图所示:

图1:“偿二代”下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流程

图片来源:安永

“偿二代”意味着偿付能力监管水平迈入国际水平?

以前国内偿付能力监管采用的是“规模导向”,而在国际上,“风险导向”才是主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的风险基础资本额(Risk-Based Capital,RBC)制度和欧盟的偿付能力标准Ⅱ号(SolvencyⅡ),二者的目标均是要准确反映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水平,从而对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资本要求。

亚洲其他国家,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拉西亚等国的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也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两种制度的影响。

中国的“偿二代”更加接近欧盟的SolvencyⅡ,但由于SolvencyⅡ是基于发达保险市场而制定的,一些具体的方法、模型等并不适用于类似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所以在效仿该制度的同时,“偿二代”也更多的兼顾了中国保险市场自身的特点。所以说,“偿二代”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偿二代”的正式实施也使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可以和国际保险监管在同一平台用共同的语言交流。

“偿二代”正式实施后,哪些险企的偿付能力会出现不足?

2015年“偿二代”开始试运行,在10月的时候,保监会对二季度险企的偿付能力水平进行过一次通报。按照当时披露的数字,“偿二代”下,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保持充足,全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7%。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6%、259%、430%。但也有11家公司出现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情况,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别有4家、6家、1家。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别有4家、6家、1家。

在之后的半年中,险企显然在提升自身偿付能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活动。2016年1月29日,在保监会召开的“偿二代”正式实施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任春生表示,目前有6家险企尚未在“偿二代”下达标,但相对于2015年上半年,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险企的融资需求在2016年会不会显著提高?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任春生透露,截至2015年底,尚未在“偿二代”下达标的险企有6家,这些险企正在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募集资金以期提升偿付能力,这6家险企的融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根据穆迪的研究数据,截至2014年底,中国保险业有2310亿元的次级债余额,其中有1450亿元于2015-2017年可赎回,120亿元于2016-2018年到期。这期间,大量的保险公司也会有融资需求。

“偿二代”正式实施会对人身险负债端产生什么影响?高现价不吃香了?长期产品将走红?

以高保证利率/承诺高结算利率的万能险为代表的高现价产品,,目前在“偿一代”的框架下,并没有额外的资本要求,而在“偿二代”的框架下,这些产品的资本占用明显提高,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考虑减少相关业务。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偿二代“下人身险产品的期限越长越好。因为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很多,并非只有新业务内含价值一项。销售长期限的保障型产品,确实会由于新业务价值较高,会对保险公司的资本溢额产生正的影响,但如果缺少久期匹配的资产项目,也会产生较大的利率风险,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所以,“偿二代”对于人身险公司负债端的影响不会是单方向的,保险公司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出更加综合的考虑,考虑的因素包括资产策略、产品策略、资本管理策略以及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等。

“偿二代”正式实施会对财产险负债端产生什么影响?

“偿一代”下,最低资本只与财产险公司的自留保费或赔款金额有关,而与险种无关,但实际上不同险种在同等保费规模下,风险水平差距是很大的。“偿二代”对这一点进行了改进,它强调了不同险种之间的风险水平,对非车险业务的资本要求显著高于车险。(详见表1)

 

除短期意外险以及短期寿险外,车险的最高一档基础风险因子低于其他任何险种,仅为0.093,而财产险、农业险最高一档基础风险因子分别为0.402和0.338,分别是车险的4.3倍和3.6倍。这也就意味着,在“偿二代”下,财产险公司获取同等规模的保费,经营车险所需资本要低于经营非车险业务所需资本。

而且即便都是车险,不同的业务规模,基础风险因子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规模越大,基础风险因子越小。以车险业务保费风险为例,保费超过400亿元部分对应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0843,保费在10亿元以下部分对应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093,后者是前者的1.1倍。

“偿二代”下,车险业务或更受青睐,而那些没有车险业务的外资险企和专业的农业险公司等,将面临更大的资本金需求。

“偿二代”会对资产端产生什么影响?保险公司还会任性买买买吗?

在偿二代下,几乎所有资产风险因子(资本消耗的比例)均有所上升。只有少数风险因子有所下降,即:投资性不动产和基础设施股权计划。这意味着在“偿二代”下,这两类资产将显著收益,而投资其他类别资产,将相较以往占用更多的资本。(详见表2)

这是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在投资上市公司股权方面会有所减缓?答案是未必。虽然“偿二代”提升了权益类投资的风险因子,但其同时也规定,具有控制性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区分标的是否上市,但区分是否是保险企业,金融企业,这将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场内外多种方式进行金融保险行业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不具有控制性的股权投资也不再区分标的的行业性质,这有利于保险资金广泛的财务投资于新兴产业、养老、健康、现代农业等非金融企业。(详见图2)

况且,举牌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过20%后,保险公司可将这笔投资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项下,并由原先的公允价值计量改为权益法计量,一定程度上可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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