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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2026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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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2026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2026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行政法规。
规定核心内容
1. 总体国家安全观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2. 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识别、评估、处置风险。
3. 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应当:
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管理制度
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
制定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 重点领域保障
对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实行重点保障。
供应链风险五大类型
供应中断风险:供应商停产、物流中断
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质量风险: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
合规风险:供应商合规问题牵连
地缘政治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制裁
企业应对策略
1. 建立供应链风险评估机制
定期评估供应商风险,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2. 多元化供应商策略
关键物料至少 2-3 家供应商,避免单一依赖。
3. 建立安全库存
对关键物料建立安全库存,应对突发风险。
4. 数字化供应链管理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供应链透明度和风险预警能力。
CIPRM 观点
供应链风险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和地缘政治复杂的背景下。
CPRM《专项风险管理》教材对供应链风险有系统讲解,帮助企业和风控人员全面掌握供应链风险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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