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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风险管理协会内部人员管理办法

  来源:-  责编:注册风险管理师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注册风险管理师协会(CIPRM,下称 “协会”)全体内部人员从业行为,健全人事管理、廉洁自律、合规管控体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协会章程》《注册风险管理师职业道德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约束对象包含:协会总部全职职工、各分会会长 / 副会长 / 秘书长、理事会理事、专项委员会专家、兼职讲师、项目外包对接人员、所有参与协会运营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 管理总原则:遵纪守法、忠诚履职、公私分明、廉洁自律、保密尽责、专业诚信,所有人员一切工作行为均以协会整体利益、行业公共利益为先,杜绝个人利益优先。 第四条 本办法为协会内部基础人事合规制度,与《资金管理办法》《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职业道德准则》配套执行,所有人员入职 / 聘任时须签署《从业合规承诺书》。

 

第二章 基本从业准则与合规义务

第五条 全员基础合规要求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财税、数据、反洗钱、社会组织监管各项政策,主动学习风控、国资监管相关行业法规,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各民族、性别、年龄、身份人员,严禁任何形式歧视、排挤、言语攻击行为;

3. 坚守风险管理行业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开展认证、培训、咨询、评审工作,不得偏袒、徇私、弄虚作假。 第六条 履职基本义务

4. 服从协会统一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专项任务、会议筹备、调研核查;

5. 主动学习协会制度、行业监管新规、CPRM 认证体系标准; 3 发现违规操作、资金风险、舆情隐患、廉洁问题第一时间向秘书处 / 监事会报备,不得隐瞒包庇。

 

第三章 工作秩序与团队管理

第七条 内部团队协作规范

1. 各岗位人员互相尊重、坦诚沟通,建立开放透明工作沟通机制,工作分歧通过正规会议、书面反馈渠道解决,禁止背后造谣、拉帮结派;

2. 严格执行层级汇报制度,重大事项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擅作决策;

3. 会务、培训、评审、接待工作统一标准,遵守时间、着装、会务纪律,保障协会对外专业形象。 第八条 岗位履职要求

4. 各司其职,落实岗位责任书全部工作内容,不推诿、不上交矛盾;

5. 公文、报表、风险报告、评审材料按时保质完成,杜绝敷衍、数据造假; 

6. 外出参会、企业调研、线下活动须提前报备行程,留存工作记录、活动台账。

 

第四章 利益冲突与公私分离管理

第九条 忠诚履职禁止行为

1. 严禁利用协会岗位、认证资源、行业人脉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协会品牌、内部资料、系统账号用于私人经营;

2. 所有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签署合作、对外报价必须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个人无权私自承诺;

3. 个人亲属、合作企业与协会发生业务往来的,事前主动申报利益冲突,申请岗位回避,由协会安排其他人员对接业务。 第十条 公私资产分离红线

4. 协会办公设备、软件系统、品牌商标、课程课件、白皮书、风险清单等全部属于协会无形资产,仅可用于本职工作;

5. 禁止私用协会公章、银行账户、会员信息、专家资源开展私人业务;

6. 协会费用仅用于公务,个人消费、私人应酬不得在协会报销列支。

 

第五章 礼品、接待与廉洁从业管控

第十一条 禁止不正当利益往来

1. 严禁以协会工作名义,向政府机关、国企、企业客户、学员索要现金、购物卡、礼品、旅游、宴请等任何形式利益;

2. 不得接受合作机构、学员赠送的超出正常人情标准贵重礼品、高额接待、有偿娱乐活动;

3. 对外合作支付咨询费、服务费、渠道费用时,严禁变相输送回扣、好处费。 第十二条 合规接待标准

4.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协会差旅接待制度,标准统一、事前审批、凭票报销;

5. 正常行业交流伴手礼价值控制在合理区间,超标礼品一律退回或上交协会统一登记处置;

6. 严禁以培训、峰会、评审名义组织高消费、变相旅游活动。

 

第六章 信息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分级保密管理

1. 协会涉密信息:会员隐私信息、学员征信 / 报考资料、财务数据、未发布白皮书、评审底稿、内部风控方案、合作底价、未公开政策文件;

2. 涉密资料禁止微信、私人邮箱、网盘外传,对外发布内容须经宣传部 / 秘书长审核;

3. 离职、兼职到期人员须移交全部涉密材料,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终身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4. 协会教材、题库、行业白皮书、风险工具包、课件、LOGO 商标知识产权归协会所有;

5. 禁止私自复制、倒卖、拆分协会标准化资料对外售卖; 3 引用外部著作、数据须取得合法授权,杜绝抄袭、侵权发布行业资料。

 

第七章 资金、资产与会计管理规范

第十五条 资金管理刚性红线

1.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收支两条线,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资金、体外循环;

2. 所有收支入账、票据审核规范,不得虚列费用、伪造报销单据;

3. 大额支出、对外合作付款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出纳、会计岗位不相容分离。 第十六条 资产管控要求

4. 办公设备、档案、专项资金(启航 / 卓越基金)登记造册,定期盘点;

5. 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公益扶持、表彰奖励资金;

6. 协会资产出借、处置须经理事会审批,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第八章 人事、考核、奖励机制

第十七条 招聘、入职、离职管理

1. 全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兼职 / 专家签订聘任协议,入职必须签署《从业合规承诺书》;

2. 离职人员完成工作、财务、资料、账号全面交接,审计无遗留问题后方办理手续;

3. 关键岗位(财务、认证审核、合规评审)实行离任核查制度。 第十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4. 考核维度:工作业绩、合规纪律、专业能力、团队协作、廉洁自律;

5.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不合格四档,直接关联绩效、评优、续聘。 

第十九条 奖励适用情形与方式

(一)表彰奖励条件,满足其一可予以表彰:

1. 年度考核优秀,全年工作业绩突出,可作为全体人员标杆;

2. 研发风控工具、行业白皮书、培训课程取得重大行业成果;

3. 主动排查重大资金 / 合规 / 舆情风险,挽回协会经济、声誉损失;

4. 组织行业峰会、公益风控培训,大幅提升协会行业影响力;

5. 坚守廉洁底线,主动上报违规线索,规避重大风险。

(二)奖励形式

口头表彰、书面通报表彰、专项奖金、评优资格、优先参与行业交流、专家聘任升级。

(三)奖励流程

由部门负责人申报,秘书处初审,秘书长复核,会长办公会审批,档案留存奖励记录。

 

第九章 违纪处分标准与执行流程

第二十条 违纪分级: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

1. 一般违纪(情节轻微)

情形:迟到早退、材料拖延、轻微沟通冲突、单次小额不合规报销、无意泄露非核心信息; 处分:口头警示、书面警告,警告档案留存 3 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可撤销记录。

2. 较重违纪(多次违规或造成小幅损失)

情形:多次拖延工作、虚假填报材料、接受超标宴请、轻度利益隐瞒、未按审批对外承诺; 处分:书面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调整岗位,处分记录留存 6 个月。

3. 严重违纪(触碰廉洁 / 资金 / 保密红线,造成损失或声誉损害)

情形: ① 伪造简历、材料骗取聘任、考试评审徇私舞弊; ② 侵占、挪用协会资金、虚报费用套取款项; ③ 收受合作方大额财物、回扣,利用职务牟利; ④ 私自以协会名义签约、担保,造成经济损失; ⑤ 批量泄露会员 / 涉密资料,倒卖协会教材工具; ⑥ 参与违法活动、被行政 / 刑事处罚; ⑦ 连续多次违纪、拒不整改。 处分:留岗察看(1 年)、解除劳动合同 / 取消聘任资格、行业内部黑名单;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处分执行流程

1. 监事会 / 秘书处收到举报、发现违纪线索后开展事实核查,留存证据;

2. 出具违纪认定与处分建议,报会长办公会审议;

3. 向当事人送达处分书面告知,当事人可 3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辩;

4. 申辩复核后出具最终处分决定,档案永久留存。

 

第十章 公益与行业社会责任要求

第二十二条 全员公益义务

1. 主动配合协会启航公益基金项目,参与小微企业、基层风控公益培训;

2. 积极参与行业合规宣传、国资风控政策公益解读、高校风控学科共建;

3. 遵守环保相关法规,日常办公节约资源,践行绿色办公。 

第二十三条 行业形象维护 任何人员不得公开发布诋毁协会、歪曲风控行业、虚假误导言论,网络平台发言须维护协会官方公信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配套文件:《从业合规承诺书》《离职保密承诺书》《年度绩效考核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理事会可根据监管政策、协会运营需求修订更新。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旧版内部人员管理文件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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